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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?

来源: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 日期:2011/5/10 9:12:37 人气:2074

 

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,是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。其主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将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和程序法定化。在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之前,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涉及目前登记事项的活动及其他活动,不同程度、不同方式地实施了监督管理,为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在此基础上建立年度报告制度,就使监督管理的内容、程序等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定化,从整体上提高了监督管理水平。

(二)是实现登记目的的必然要求。

如前所述,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的基本目的是,核准其法人资格,规范其行为。就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而言,在经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核准登记之时,都已具备了法人条件;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,经过一段时间后,在客观上存在着法人条件丧失的可能,其他登记事项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。建立经常性的年度报告,就可以及时发现类似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置,从而保持登记及登记事项的真实性。就规范事业单位行为而言,更是必不可少。登记只是一次性的行为,事业单位的活动却是经常的、持续的,只有通过经常性的年度报告制度及其他监督手段,才能确保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”这一登记的目的得到充分实现。

(三)是实现事业单位动态管理的需要。通过年度报告制度,可以连续地、全面地了解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、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,从而为及时调整某些事业单位以及从整体上调整事业单位的布局,进一步实现对事业单位的“跟踪”管理和动态管理,创造有利条件。

(四)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规范。年度报告制度有明确、具体的要求,这些要求首先是对事业单位的外在约束,但又可以转化为事业单位内在的自我规范;同时,年度报告的过程,本身就是事业单位接受法制教育,强化法人意识,进行自我规范的过程。